需要补考的学生,在不欠学费等费用的前提下,分别按以下几种课程类别进行补考(补修)。
1、笔试课程
毕业后3个月至一年内到教务处书面申请,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。
2、考查课非笔试课程
毕业后3个月至一年内到学生所属系书面申请,经系主任批准后交教务处备案。由课程所属系部安排补考。
3、实训课程
毕业后3个月至一年内到所属系书面申请,系部根据校内本学期实训计划情况,安排随在校生实训班补修实训。系部要在补修实训的前一周,把学生书面补考申请和补修实训项目安排情况表,系主任签字盖章后,交教务处备案(没有备案所提交实训成绩无效)。
4、毕业论文(设计)
毕业后3个月内,向系部申请,系部安排其随下届毕业班进行论文(设计)选题审题、论文电子稿评定、纸质论文的验收与评定。
*所有不及格课程经过补考及格后,即可颁发毕业证。
附:补考成绩表(样表)
教务处
2017年5月9日